糧食與食品工程系學生實驗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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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17-03-24點擊次數:
第一條 學生應在課表規定時間内進行實驗,不得無故缺席或遲到,進入實驗室後自覺簽到。
第二條 學生在每次實驗前對排定要做的實驗應進行預習,并按要求做好預習報告。
第三條 每次實驗前,上交實驗預習報告,經老師檢查同意後,方可進行實驗。
第四條 學生進入實驗室指定位置後,根據實驗項目清單核對自己使用的儀器設備是否缺少或損壞,發現問題及時向指導教師或實驗教師提出,絕不允許擅自動用他組儀器。
第五條 實驗中必須以實事求是、嚴肅認真的科學态度,嚴格遵守儀器操作規程及注意事項,并如實記錄和仔細測量原始數據。
第六條 保持實驗室肅靜和整潔,不得大聲喧嘩,嚴禁吸煙、随地吐痰、亂丢紙屑及亂倒廢液、廢物。
第七條 注意安全,節約水電。
第八條 如有損壞儀器或玻璃器皿應及時向實驗教師報告,填寫損壞清單,并按設備器材損壞丢失賠償辦法進行賠償。
第九條 實驗完畢後将實驗記錄交給老師簽字,考核後,整理好儀器設備,洗淨玻璃器皿,并放回原處,做好室内清潔衛生,關好門窗方可離開實驗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