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選優秀教師标兵、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關于評選湖北大學2016-2018年度優秀教師标兵、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院内各單位:
根據湖北大學《關于評選2016-2018年度湖北大學優秀教師标兵、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校人字【2018】26号)文件的規定,為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的積極性,表彰激勵在教書育人工作中湧現出來的為人師表、無私奉獻、愛崗敬業的先進典型,根據《湖北大學獎勵管理辦法》(校發規字【2017】6号)的有關精神,學院決定開展2016-2018年度湖北大學優秀教師标兵、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評選工作,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原則
(一)公正、公平、公開。
(二)擇優評選,甯缺毋濫。
二、評選範圍和名額
(一)凡在我院從事教學、科研工作的在編在崗教師均可參加優秀教師标兵、優秀教師的評選;凡在我院從事管理、教學輔助及後勤服務等工作的在編在崗人員均可參加優秀教育工作者的評選。“雙肩挑”人員可在優秀教師标兵、優秀教師或優秀教育工作者中選擇一項申報。
(二)全院評選名額為評選範圍内人員總數的8%,總名額為30人(含優秀教師标兵1名),具體推薦名額見附件1,其中各教學系部最多推薦1名優秀教師标兵。
三、評選條件
(一)優秀教師和優秀教師标兵評選條件
1、申報優秀教師者應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忠誠黨和人民的教育事業;
(2)師德高尚,作風正派,教書育人,主動關心學生的思想、學習、健康和生活,嚴格要求,正面引導,熱情為學生提供幫助;
(3)認真履行本職工作,積極承擔教學工作任務,全額完成教學工作量,精心組織課堂教學,教學态度端正,教學效果好、質量優;
(4)富有創新意識,科研能力突出,積極開展科學研究工作;
(5)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2、具備上述條件,且成績特别顯著者可參評優秀教師标兵。
(二)優秀教育工作者評選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忠誠黨和人民的教育事業;
2、品德高尚,作風正派,主動熱情地為師生服務,具有很強的團隊協作精神;
3、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愛崗敬業,嚴格執行學校的相關規章制度;
4、具有創新精神,業務能力強,高效出色地完成各項任務,得到群衆的好評;
5、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評選程序和要求
(一)各責任人組織相關單位進行民主評議與推薦,按推薦名額和評選條件,自行選擇評選類别(優秀教師标兵,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進行推薦。
要求:1、成員人數至少超過總人數的70%,方能組織評議推薦工作。
2、在民主評議的基礎上以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進行推薦,得票數最高且得票數占投票人數的半數及以上方可當選。如第一輪投票的結果,沒有超過半數及以上的人選,需按得票的高低順序(并列票計算在内),按名額1:2的比例,進行下一輪投票,直至出現過半數的人選為止。
3、各相關單位自行制作、發放、整理和上報選票。
4、各相關單位按學院規定的時間要求,将最後評選結果及選票彙總表報人力資源部。選票上需注明當選人及評選的類别,參加投票人數,計票人,唱票人,監票人。同時提交推薦優秀教師标兵人選先進事迹材料。
(二)優秀教師标兵的評選。由人力資源部組織教師代表對教學系部推薦的優秀教師标兵進行民主評議後,采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進行推薦,得票數最高且得票數占投票人數的半數及以上方可當選。如第一輪投票的結果,沒有超過半數及以上的人選,需按得票的高低順序(并列票計算在内),按1:2的比例,進行下一輪投票,直到出現過半數的人選為止。
(三)學院研究确定推薦人選。
(四)公示推薦人選名單,無異議後由各相關單位組織推薦人員填寫《湖北大學優秀教師标兵申報表》、《湖北大學優秀教師申報表》、《湖北大學優秀教育工作者申報表》(請在人力資源部網頁“下載中心欄”下載),并于7月4日前将填好的表格、推薦人選報告、優秀教師标兵先進事迹材料報人力資源部(紙質材料交至知言樓312室,電子版同時發送至1574044375@qq.com)。
(五)學校評選工作小組對推薦人選進行審核後,提出候選人名單報學校審定,經公示無異議後由學校表彰獎勵。
五、時間安排
(一)6月27日,下發評選通知。
(二)6月28日--6月29日,各相關單位按要求組織評選工作。
(三)6月29日,各相關單位上報評選結果。
(四)7月2日-7月3日,學院研究确定推薦人選,公示推薦人選名單,組織推薦人員填寫相關表格和材料。
附件:1、相關單位責任人及推薦人選總額一覽表
2、相關單位人員名單
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人力資源部
2018年6月27日
附件1:
相關單位責任人及推薦人選總額一覽表
各部門 |
各類人選推薦總名額 |
責任人 |
黨群工作部、人力資源部、審計監察處、發展規劃處 |
1 |
彭汝生 |
黨委與行政辦公室、招生就業處 |
1 |
邢宏根 |
教務處、保衛處 |
2 |
楊登想 |
學生工作處、繼續教育學院 |
1 |
王 剛 |
财務處、資産與實驗室管理處、校園信息化建設與管理辦公室 |
1 |
陳志宇 |
後勤保障處 |
2 |
高志宏 |
圖書館、檔案館 |
2 |
石 松 |
思政與體育課部 |
1 |
楊 旭 |
人文與社會科學系 |
3 |
任秀霞 |
計算機與信息工程系 |
3 |
王紅心 |
會計學與财務管理系 |
2 |
黃智淩 |
機電工程系 |
1 |
楊 英 |
經濟與管理系 |
2 |
劉 容 |
生物與化學工程系 |
1 |
劉 克 |
外國語系 |
4 |
陳啟金 |
藝術與設計系 |
2 |
胡 飛 |
糧食與食品工程系 |
1 |
祝方清 |
合計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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