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學年第二學期課程重修的通知
關于2018-2019學年第二學期課程重修的通知
各教學系部:
為保障重修學習工作的順利開展,規範重修手續的辦理程序,落實《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課程重修管理辦法(試行)》(院發﹝2018﹞16号),現将2018-2019學年第二學期課程重修通知如下:
一、重修對象
我院2015級本科、2016級和2017級本專科學生在雙學期學習的課程有下列情形之一,須于本學期申請重修:
1、無故缺考者;
2、因嚴重違反考場紀律或考試作弊受到相關處分者;
3、緩考不及格或辦理緩考而未及時參加補考者;
4、經補考後仍不及格或補考無故缺考者;
5、無故缺課學時達到該門課程學期計劃學時數1/3以上(含1/3),被取消考試資格者;
6、其他原因需要重修者。
二、辦理重修的流程
1、個人申請。學生于2018年11月23日17:00前向學生所在系部提出申請,填寫《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課程重修申請表》(見附件1);
2、系部審核。學生所在系部審核學生的《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課程重修申請表》,各系部将審核通過後的學生信息彙總後于2018年12月7日17:00前統一報教務處審批;
3、教務處審批。教務處審批各系部上報的學生信息後,将重修學生編入到重修班級花名冊中,并下發通知單到各開課系部及重修學生所在系部,學生即可于下學期開始參加重修學習。
三、重修課程的考核
1、任課教師在登記成績時,應認真填寫《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課程重修考核表》(見附件2),根據重修學生平時成績和期末考試成績計算出綜合成績。
2、當重修課程考試時間與正常主修課程考試時間發生沖突時,學生應參加主修課程考試,同時辦理重修課程的緩考手續。
3、凡辦理了重修手續的學生不得無故曠考,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參加重修考試,需在考試前辦理緩考手續,否則一律按曠考處理。
四、注意事項
1、參加重修的學生統一由教務處安排,并參加期末考試,沒有辦理重修手續且未經教務處審批,私自參加課程重修成績無效。若重修課程與正常課程上課時間沖突,應征得任課教師的同意,适當免聽,并按時完成作業、參加考試;
2、本、專科在校學習期間,每門課程隻能申請重修一次。
附件1:《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課程重修申請表》
附件2:《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課程重修考核表》
教務處
2018年10月30日
附件1 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課程重修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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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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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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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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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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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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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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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重修課程名稱 |
學分 |
課程未通過時間 |
申請重修學習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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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年第 學期 |
2018-2019學年第二學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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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主任 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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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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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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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審核 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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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 名(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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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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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審核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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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 名(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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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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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申請重修學生必須認真填寫申請表,所填信息要求準确、完整。
附件2
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課程重修考核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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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班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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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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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修課程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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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修班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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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修 學生 跟班 學習 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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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時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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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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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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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課教師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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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課教師所在系部主任 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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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任課教師認真填寫該表,于學期末上交所在系部,由系部統一上交教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