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課程重修管理辦法(試行)
為保障教學安排工作順利進行及重修學生的學習質量,根據《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學生管理規定(修訂)》(院發【2017】11号),特制定本辦法。
一、适用範圍
所有在籍在冊的本、專科學生。
二、重修的條件
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須申請重修:
1、無故缺考者;
2、因嚴重違反考場紀律或考試作弊受到相關處分者;
3、緩考不及格或辦理緩考而未及時參加補考者;
4、經補考後仍不及格或補考無故缺考者;
5、無故缺課學時達到該門課程學期計劃學時數1/3以上(含1/3),被取消考試資格者;
6、其他原因需要重修者。
三、申請重修的流程
本、專科在校學習期間,每門課程隻能申請重修一次;
1、個人申請。學生須在每學期開學的第10周向學生所在系部提出申請,填寫《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課程重修申請表》(見附件1);
2、系部審核。學生所在系部審核學生的《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課程重修申請表》,各系部将審核通過後的學生信息彙總後統一報教務處審批;
3、教務處審批。教務處審批各系部上報的學生信息後,将重修學生編入到重修班級花名冊中,并下發通知單到各開課系部及重修學生所在系部,通知重修學生參加重修學習、任課教師進行考核,重修學生的綜合成績由任課教師單獨上報給系部,由系部統一上報教務處錄入。
四、重修的方式
1、參加重修的學生随下一年級跟班重修,并參加期末考試。若重修課程與正常課程上課時間沖突,應征得任課教師的同意,适當免聽,并按時完成作業、參加考試。
2、實驗、實習、實訓、畢業論文(設計)等實踐性課程不合格者,随下一年級或者由各系部在适當時間安排一次重修。
五、重修課程的考核
1、任課教師在登記成績時,應根據重修學生平時成績和考試成績計算出綜合成績。沒有辦理重修手續而參加考試的學生,重修成績無效。
2、當重修課程考試時間與正常主修課程考試時間發生沖突時,學生應參加主修課程考試,同時辦理重修課程的緩考手續。
3、凡辦理了重修手續的學生不得無故曠考,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參加重修考試,需在考試前辦理緩考手續,否則一律按曠考處理。
六、附則
1、本辦法從2017級學生開始執行。
2、本辦法由學院教務處負責解釋。
附件1:《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課程重修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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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