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2017年度”我選湖北“大學生創業扶持項目的通知
鄂人社函【2017】240号
各市、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團委,各高等院校:
為貫徹落實《省委辦公廳 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實施 “我選湖北”計劃大力促進大學生在鄂就業創業的意見>的通知》(鄂辦發[2017]7号)精神,鼓勵和扶持更多大學生在湖北創新創業,2017年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财政廳、團省委繼續實施“我選湖北”大學生創業扶持項目。現就項目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湖北省高等學校普通全日制在校生,保留學籍休學創業的全國高等學校普通全日制在校生,畢業3年以内省内外高等學校普通全日制畢業生(含專科生、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在湖北省内自主創辦企業、個體經營或從事農業合作社,并依法登記注冊、取得工商營業執照的創業項目。在鄂創業的港澳台、外籍和留學回國高校畢業生通過學曆審核後,可作為扶持對象。同一扶持對象和項目不得重複獲得本扶持資金。
二、申報條件
(一)按國家規定依法在湖北省内辦理工商稅務登記,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和銀行開戶許可證上的法定代表人應一緻,項目申請人必須是項目法定代表人,占項目股份比例高于或等于20%。
(二)法定代表人或個體工商戶經營者符合對象條件,無不良信用和違法記錄。
(三)吸納3人(含3人)以上就業。
(四)2017年1月1日前(不含2017年1月1日)進行工商注冊(或工商變更)登記。
(五)有固定的營業場所和較為健全的财務規章制度。
(六)項目符合國家産業政策、技術要求,市場前景良好,具有帶動就業能力。
三、申報材料
按照要求進行網上申報,同時上傳以下資料電子檔:
(一)申報人身份證。
(二)畢業證(在校生提供學生證或學校證明)。
(三)《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注冊下載,在校生無需提供)。
(四)港澳台、外籍和留學回國高校畢業生,提供《國(境)外學曆學位認證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曆學位認證結果查詢系統http://cscserzsearch.cscse.edu.cn/”申請認證),無需提供(三)項資料;港澳台、外籍高校畢業生提供護照,無需提供(一)項資料。
(五)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和稅務登記證副本(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
(六)開戶許可證。
(七)項目商業計劃書。
(八)涉及國家限制行業和領域的相關資質證明。
四、申報評審程序
(一)動員發動(本通知下發之日至4月20日)。各地進行政策宣傳、動員發動。
(二)項目申報(4月21日至5月10日)。項目申請人登錄“湖北省大學生創業扶持項目申報平台”(以下簡稱申報平台)(網址:http://59.175.218.203:9090/main/index.jsp)進行網上注冊和項目申報。
(三)項目審查(5月11日至5月30日)。各高校就業創業管理部門、各縣市(區)團委和人社部門,根據分配的賬号和密碼登錄“申報平台”,審查項目申報信息。各高校就業創業工作主管部門會同申報項目工商注冊地人社部門,對在校大學生創業項目進行實地考察和網上審查,提交上級人社部門網上審核;各縣市(區)團委會同申報項目工商注冊地人社部門,對高校畢業生創業項目進行實地考察和項目網上審查,提交上級團委和人社部門網上審核。港澳台、外籍和留學回國高校畢業生創業項目申報人的學曆審查工作由省級統一組織進行。
(四)報表審核(5月31日至6月9日)。
1、項目審核表。項目審查截止後,各高校就業創業工作主管部門、各縣市(區)團委登錄“申報平台”下載打印《2017年度大學生創業扶持項目審核表》。各高校就業創業工作主管部門會同項目工商注冊地人社部門進行現場考察,考察人簽字後單位蓋章。各縣市(區)團委會同當地人社部門進行現場考察,考察人簽字後單位蓋章,報市州團委。
2、審核意見彙總表。各高校就業創業工作主管部門、各市州團委,登錄“申報平台”下載打印《2017年度大學生創業扶持項目審核意見彙總表》。各高校就業創業工作主管部門會同項目工商注冊地市州人社部門簽字蓋章;各市州團委會同市州人社部門簽字蓋章。
各高校就業創業工作主管部門将《2017年度大學生創業扶持項目審核表》和《2017年度大學生創業扶持項目審核意見彙總表》報省教育廳;各市州團委将《2017年度大學生創業扶持項目審核表》和《2017年度大學生創業扶持項目審核意見彙總表》報團省委。
(五)項目核查。團省委對各地團委網上提交的大學生創業項目進行彙總審核,省教育廳對各地高校網上提交的大學生創業項目進行彙總審核。團委省和省教育廳分别收集彙總各地報送的《2017年度大學生創業扶持項目審核表》和《2017年度大學生創業扶持項目審核意見彙總表》。省人社廳、省教育廳、團省委聯合對申報大學生創業扶持項目進行資格審核。
(六)專家評審。由高等院校、專業行業協會、風險投資機構和企業等相關專家組成評審團,通過“申報平台”進行項目評定,确定扶持金額。對拟扶持資金在10萬元以上(含10萬元)的項目進行專家複審。對拟扶持資金在前十名的項目,通過在湖北電視台舉辦的“我選湖北”大學生創業大賽确定扶持金額。
(七)資金撥付。省人社廳、省教育廳、團省委根據評審團意見,制定大學生創業項目扶持名單,具體包括扶持項目名稱、法定代表人(經營者)和扶持金額等,通過申報平台、三部門網站和新聞媒體等多渠道向社會公示,接受監督,公示期為7天。對公示無異議的創業項目,按規定撥付扶持資金。
五、扶持方式
(一)資金扶持:為每個通過評審的項目提供2萬至20萬元的資金扶持。
(二)導師輔導:為重點項目配備一名創業導師,實行“一對一”創業指導。
(三)跟蹤服務:為大學生創業項目提供創業培訓、創業孵化、項目融資和政策咨詢交流等服務。
六、有關要求
(一)各地人社、教育、團委及各高校,要高度重視,密切合作,加強宣傳,精心組織,确保符合條件、有申報意願的大學生能按時完成網上申報。各地人社、團委、高校分别指定一名在編人員作為“大學生創業扶持項目申報平台網絡提交員”,按照分配的賬号和密碼,登錄“申報平台”及時完善“網絡提交員”信息,填寫《大學生創業扶持項目申報平台網絡提交員名單》(見附件),于4月20日之前,由各市州人社、團委彙總後分别報省人社廳、團省委,各高校報省教育廳。
(二)申請資助的大學生要嚴格按照通知要求完成網上申報,逾期将不再受理。創業者要誠實守信,填報和上傳的資料必須完整,申報信息必須真實。有提供虛假資料、重複獲取本扶持資金等騙取資金行為,一經查實,取消申報資格,列入失信者名單,今後不再受理此人此項目申報。各級人社、教育、團委部門将通過官方網站向社會公示失信企業和失信人員信息,并将失信人員信息記入個人信用記錄和從業人員誠信檔案。對已撥付的扶持資金予以追回,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各地要切實做好項目審查和實地考察工作,嚴格時間節點,認真審查把關,确保創業項目和申報資料真實可靠。項目審查工作采取痕迹管理,對審核把關不嚴、工作不力的地方和單位,予以通報,在預撥下年度大學生創業扶持資金時,酌情扣減。對負有責任的工作人員和責任人,按照有關規定依紀給予組織處理或處分。對領導重視、精心組織、把關嚴格、成績優異的單位,在“我選湖北”大學生創業大賽時,予以表彰。
(四)項目資金已從2017年省本級就業補助資金中預撥至各地财政,全省項目評審公示結束後,各地人社部門應根據省人社廳、省教育廳、團省委2017年度大學生創業扶持項目确定的通知,積極協調屬地财政部門将項目資金按時足額撥付至大學生創業項目專戶。
省人社廳聯系人:向鵬,電話:027-87811208,郵箱:21891242@qq.com,郵寄地址:武漢市武昌區水果湖路8号,郵編:430071
省教育廳聯系人:蔡晨磊,電話:027-87858627,郵箱:hbcyclub@126.com ,郵寄地址:武漢市洪山區珞獅路122号省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事業發展部405室,郵編:430071
團省委聯系人:李丹丹,電話:027-87238201,郵箱:hbsqczx@126.com,郵寄地址:武漢市武昌區水果湖東三路5号,郵編:430071。
附件:大學生創業扶持項目申報平台網絡提交員名單
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湖 北 省 教 育 廳
共 青 團 湖 北 省 委 員 會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