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0年普通專升本工作的通知
有關普通高等學校: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0年全國普通專升本招生計劃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發廳〔2020〕1号)、《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6号)精神,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重要決策部署,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工作要求,現就做好2020年我省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層次起點升本科教育工作(以下簡稱“專升本”)通知如下:
一、招生對象
1.高職高專應屆畢業生。2020年湖北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職高專應屆畢業生,報考時能如期畢業(以下簡稱“普通考生”)。具體報考條件由舉辦高校根據本科教育教學要求制定。
2.建檔立卡貧困家庭考生。根據教育部要求,實施“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畢業生專升本專項計劃”,安排适量招生計劃,專項用于招收建檔立卡貧困家庭高職(專科)畢業生。報考“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畢業生專升本專項計劃”的考生(以下簡稱“建檔立卡考生”),應是符合“普通考生”報考條件,且經扶貧部門确認并錄入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
3.退役大學生士兵。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的2020年湖北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職高專應屆畢業生,報考時能如期畢業,服役期間未受過處分;或2019年退役的湖北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職高專畢業生,已取得普通全日制專科畢業證,服役期間未受過處分。其中,在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及以上獎勵的,可申請免試就讀一所我省承擔接收退役大學生士兵專升本的舉辦高校。
考生隻能選擇“普通考生”“建檔立卡考生”“退役大學生士兵”中的一種考生類型報考。
二、舉辦高校及招生計劃
我省專升本舉辦高校、招生專業、招生計劃見附件1。
舉辦高校:舉辦專升本的高校為51所省屬普通本科高校。其中,長江大學等21所高校招收建檔立卡考生,武漢紡織大學等17所高校招收退役大學生士兵。
招生計劃:專升本招生計劃分“普通考生計劃”“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畢業生專升本專項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3類。各高校可在保持本校總計劃不變的情況下,根據考生報名情況對分專業計劃進行适當調整。因專項報考總人數不足出現專項計劃空餘的,可将專項計劃空餘量調整至普通考生計劃使用。補錄仍完不成的計劃,将由省教育廳統籌調劑使用。
三、報名
1.發布招生簡章。各舉辦高校根據有關要求制定本校2020年專升本工作方案、實施細則及招生簡章,認真組織專升本準備工作。招生簡章應包含有關工作程序、招生專業計劃、招生對象、報考條件、報名時間及要求、考試辦法、考試科目、成績發布、成績複查和監督、錄取原則、錄取标準及程序等信息,經學校專升本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确定并報我廳審核備案後,及時在校園網或工作網站上發布。招生簡章應于6月23日前發布。
2.統一報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考生于2020年6月28日至7月1日登錄湖北省高等學校普通專升本報名平台(以下簡稱“報名平台”,網址為http://zsb.e21.cn)進行網絡報名。考生對其提供的信息和資料真實性負責,并承擔相應責任。每名考生限報1所高校的1個相關本科專業。報考醫學類專業的考生,其專科階段所學專業須與報考本科醫學類專業保持相同。可參加醫療衛生、法律、教育等行業執業資格考試的本科專業,舉辦高校應按執業資格考試相關規定,在招生簡章中明确對考生專科階段所學專業的具體要求。
網絡報名期間,報名平台實時公布各舉辦高校招生專業報考人數。填報志願結束後,各舉辦高校将對考生的志願信息進行審核,志願信息審核通過的考生不得再更改志願信息;志願信息審核未通過的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内更正一次志願信息。
3.資格審核。網絡報名結束後,舉辦高校按照招生簡章有關規定對考生進行審核确認。
四、考試
1.考試時間、地點。2020年7月28日,考場設在各舉辦高校。
2.考試科目。考試科目分為公共課和專業課。公共課科目為英語,英語命題、閱卷由各舉辦高校共同委托一個單位承擔。專業課科目由各舉辦高校自主确定并命題、閱卷。
3.考試組織。考試由各舉辦高校負責組織,原則上全部安排在标準化考場進行。
各舉辦高校要參照國家教育考試的标準,制定詳細的考試組織方案和考務手冊,加強對命題、制卷、試卷分發、試卷運送、試卷保管、組考、監考、閱卷、登分等考試環節的管理,規範考務操作,嚴格考試紀律,嚴肅考風考紀,确保試卷流轉絕對安全和考試公平公正。
試卷保密室設置要符合國家要求,試卷進入保密室後要安排專人24小時值守,全程進行電子監控和錄像。
考生入場時,要認真做好身份驗證和安全檢查工作,嚴防考生替考,嚴禁考生将手機等電子設備帶入考場。考試時段全程開啟視頻監控及手機信号屏蔽系統,嚴防考生利用高科技舞弊。考點和考場布置要符合規範,顯著位置應設置考場平面分布圖和引導指示牌,張貼、懸挂警示标語,營造嚴肅的考風考紀氛圍。
要加強有關考試法律法規的考前宣傳教育,引導考生誠信考試,對考試違規違紀行為,參照國家教育考試相關法律法規和學生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省教育廳将組織對專升本考試進行巡考。
五、錄取
專升本錄取工作由舉辦高校負責,錄取标準、原則和程序在招生簡章中公布。
1.建檔立卡考生錄取。①在普通考生錄取前,先錄取建檔立卡專項計劃。舉辦高校根據錄取規則,按建檔立卡考生的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直至完成專項計劃。②專項計劃錄取結束後,未被專項計劃錄取的建檔立卡考生,與普通考生一起參加普通考生錄取。
2.普通考生錄取。①錄取。各舉辦高校根據錄取規則和考生的考試成績,在普通考生計劃内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②補錄。第一輪錄取結束後,未完成的普通考生計劃,由我廳統一在專升本報名平台公布。第一輪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根據補錄計劃到相應舉辦高校按照招生簡章要求進行補錄報名。第一輪已被錄取的考生不得再參加補錄報名。相關高校按招生簡章規定和英語科目成績對報名參加補錄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3.退役大學生士兵錄取。退役大學生士兵按照舉辦高校招生簡章規定的錄取标準、原則和程序單獨錄取。對申請免試的退役大學生士兵,由接收高校負責資格審查和錄取手續辦理,辦理時間與專升本錄取工作同步。
4.公示。舉辦高校須對拟錄取的考生名單在本校工作網站或校園網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
六、複核備案
拟錄取的專升本學生名單由舉辦高校報我廳複核備案。各校要嚴格執行複核備案工作規程,規範報送複核備案材料。複核備案材料包括專升本工作報告、招生簡章、招生計劃、分專業錄取分數線、錄取名冊、公示證明等。各舉辦高校對複核備案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七、收費
專升本報名考試費參照《湖北省物價局、湖北省财政廳關于規範教育招生考試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鄂價費〔2006〕107号)有關标準執行。專升本學生入學後的收費項目和标準與舉辦高校2020年同一專業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一緻。舉辦高校對專升本學生除收取報名考試費、學費、住宿費等規定費用外,不得另立其他收費項目或額外收取其他費用。普通全日制高職高專應屆畢業生所在院校不得以專升本名義向學生收取任何費用。
八、入學
經專升本舉辦高校錄取和省教育廳備案通過後,考生持錄取通知書,按錄取高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專升本舉辦高校應當在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學籍注冊。審查發現考生信息等證明材料與本人實際不符等情況,學校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專升本學生原則上單獨編班教學,确實無法單獨編班的可安排插班教學。各舉辦高校應緊密結合應用型人才培養的要求,重構專升本學生人才培養方案,增強人才培養的适應性。專升本學生進入本科專業學習後,不得轉專業或轉學。專升本學生畢業證書内容按照國家規定填寫,标注“在本校XX專業專科起點本科學習”,學習時間按進入本科階段的實際時間填寫。
九、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各舉辦高校要高度重視,切實提高政治站位,認真組織專升本工作。各舉辦高校主要領導是本校專升本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成立由校(院)長牽頭、有關部門參加的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專升本工作的組織領導。制定周密的專升本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完善規章制度,夯實工作責任,加強保密安全管理,确保專升本工作公平公正、平穩有序開展。
2.加強疫情防控措施。各舉辦高校要嚴格落實國家和我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精準精細采取防控措施,認真開展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員健康監測登記,做好考試招生等相關場所的衛生消毒,加強考務人員疫情防控和考試安全培訓,設置具備防護隔離措施的特殊通道、備用考場,确保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的健康安全。
3.加強政策宣傳。各舉辦高校要認真做好專升本招生考試相關政策的宣傳解讀和咨詢答疑,及時回應考生及家長的關切。各生源高校要對應屆專科畢業生全面開展宣傳動員,指導考生理性報考。
4.嚴明工作紀律。各舉辦高校要按照依法依規、公平公正原則,開展專升本工作。嚴禁高校以任何形式委托任何個人、社會機構參與普通專升本工作。對在專升本工作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從中謀利的單位和個人,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對專升本工作不規範引發嚴重後果的舉辦高校,将實施政策聯動,對學校予以通報批評、減少招生計劃、取消專升本招生資格等處罰。
普通專升本有關工作聯系省教育廳高等教育處,聯系電話:027-87328172。退役大學生士兵專升本工作聯系省教育廳高校學生處,聯系電話:027-87328105。
附件1 2020年湖北省高校普通專升本分專業招生計劃.docx
附件2 2020年湖北省普通專升本舉辦高校招生信息查詢網址及咨詢電話.docx
湖北省教育廳
2020年6月16日